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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5日

时事辩论会2010年12月14日:将卖淫女改称失足妇女有进步吗?

嘉宾:纪硕鸣 顾敏康 严月莲
简介:据内地媒体报道,公安部近日出台了一系列扫黄措施,其中较为引人注目的是,公安部重申:不得歧视、辱骂、殴打,不得用游街示众、公开曝光等侮辱人格尊严方式羞辱卖淫女。11日,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刘绍武在公安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以前叫卖淫女,现在可以叫失足妇女。特殊人群也需要尊重。”相反观点则认为,改变卖淫女的称谓,毫无意义,并不能从根本上解除以官方为主导的社会主流价值观对这一群体的普遍歧视。无论是称“卖淫女”还是“失足妇女”,在本质上其实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其隐含的都是对性工作的瞧不起,把性交易、性服务乃至性本身看作是一种丑恶的、见不得人的东西。所以这个观念的问题不解决,换了啥都是换汤不换药,更何况“失足”本身在中国当代史上也从来就不是一个什么褒义词。谈不上什么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