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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4日

骇客赵少康2010年12月03日:陈水扁发监服刑是台湾司法的胜利

简介:台湾“最高法院”在今年11月11日对龙潭购地弊案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夫妇各判刑11年三审定谳,12月2日下午1点,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出发,他身穿白色T恤、卡其色背心、棉质七分裤和蓝白拖鞋,临行前还转身向相处2年多的法警一一握手道别致谢,全程都没有戴上手铐。陈水扁被押送至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服刑,这是他第二次进入台北监狱,代号1020,若表现良好,第五年就可申请假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