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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4日
解码陈文茜2010年11月23日:检察官认定扁子陈致中召妓“确有事实”
简介:陈水扁之子陈致中控告《壹周刊》影射他召妓的报道妨碍名誉一案,被高雄地方法院全案驳回,法官认为周刊报道“确有召妓事实”。《壹周刊》此前曾报道陈致中开车载着应召女去汽车旅馆开房间,并称握有疑似陈致中召妓电话的录音。法官交叉比对陈致中和“召妓男子”使用的手机,认为显然是同一人,因而判定陈致中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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