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05年3月15日,服刑13年的河南省鹿邑县农民胥敬祥跨出一道一道铁门,走出监号。“我没有抢劫,是被冤枉的。省检察院抗诉,我才能洗清冤屈!”胥敬祥的泪水奔涌而出。震动河南的首例省检察院无罪抗诉案件——胥敬祥案,至此落下帷幕。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佘祥林等5个典型案例已经成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警示教育的“教材”。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认真组织学习讨论5个典型案件和办案事故的剖析材料。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围绕剖析材料开展警示教育,正逐渐成为各地检察机关结合查摆和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的新办法。通知指出,湖北、云南、山东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对佘祥林等5起案件进行了剖析,认真查找了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了发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应该吸取的教训,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作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066fxctOmm0
http://www.youtube.com/watch?v=l0XsLffxG1A
http://www.youtube.com/watch?v=9f2d8PS8ESE